知识库 · 欧盟 · PPWR
一般性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 · 最后审阅:2026-07-14
法规依据: Regulation (EU) 2025/40
PPWR 把可回收性从一种设计愿景变成了市场准入条件:自2030 年起,投放欧盟市场的几乎所有包装都必须可回收;在本十年稍晚,还将适用一项更严格的测试,考察包装是否真的被大规模回收。少数狭义界定的类别可获豁免。
包装会依据面向回收的设计标准接受评估,并被赋予一个性能等级(常描述为 A 到 C 级,低于门槛的包装被视为不可回收并最终被禁止)。该等级反映包装以现有基础设施被分选和回收的难易程度——材料选择、各部件能否干净分离、颜色、粘合剂、标签和油墨都会影响它。
可回收性等级驱动费用调节:设计良好、易于回收的包装可享较低的 EPR 缴费,难以回收的包装则费用更高。这一机制把好设计转化为直接的成本节省,因此可回收性是一项商业决策,而不仅仅是合规问题。
欧盟面向回收的设计等级不同于各国的可回收性标签或评级(例如英国的 RAM 评估)。不要假设在一个体系中的好成绩能自动带到另一个体系。
随着相关授权法案陆续通过,请对照官方文本核实适用的标准、等级边界与日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