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5 条延续并强化了长期以来对包装中有害物质的限制,并新增了一项针对 PFAS 的重要限制——这类用于防油防水的"永久化学品"。
重金属
包装或包装组件中铅、镉、汞和六价铬的浓度总和不得超过 100 mg/kg。该限值沿袭自旧指令,继续有效。
PFAS 限制
PPWR 对 食品接触包装 中超过规定阈值的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加以限制,该限制自 生效后 18 个月 起适用。这直接影响防油纸、模塑纤维餐具和部分涂布纸板。
SVHC 与更广的化学物质图景
REACH 下的高关注物质(SVHC)仍然适用,法规也推动尽量减少妨碍重复使用或回收的有害物质。你的技术文件应记录关注物质均低于相关阈值。
该怎么做
- 核查食品接触类产品是否有意添加 PFAS,尤其是纤维基包装形式。
- 收集重金属和 PFAS 的检测报告与供应商声明。
- 将证据按包装类型存档,使其与符合性声明一键关联。
PFAS 阈值和豁免详见法规及相关法案。请核实适用于你包装类型的精确限值。
